1、公告显示,公司拟出资不超过2.3亿元人民币用于清偿海德化工破产重整债权及支付相关费用等。审计报告显示,截至2022年6月30日,海德化工资产总额2.11亿元,负债总额50.10亿元,净资产为-47.99亿元。同时,评估结果显示,海德化工总资产评估价值为2.33亿元,未考虑负债情况。
4、海德化工的部分不动产权存在被法院查封的情况,在重整计划经和县人民法院裁定批准以后,若采取查封措施的相关法院未按照《企业破产法》等相关规定及时解除该等查封,会导致海德化工对该部分不动产行使权利时受到限制。
5、可能发生因客观事由变化,包括但不限于法律变化、国家政策调整、不可抗力、情势变更等,而导致重整计划无法顺利执行的风险。
1、存在因无法达成《关于参与安徽海德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破产重整的投资方案》(以下简称“《重整投资方案》”)所涉及的附加前提条件导致重整投资方案无效的风险。
3、海德化工的部分主要资产存在抵押,在重整计划经和县人民法院裁定批准以后,若抵押权人未按照重整计划的约定按时协助注销相关资产抵押登记,会导致该部分资产存在权属争议。
海德化工实际需偿付的债务金额合计为219,758.69元。989,债权受偿原则上按照破产费用、共益债务、有财产担保及工程款优先债权、职工债权、税款债权、普通债权的顺序进行分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一百零九条、第一百一十三条之规定,各类债权均统一采取货币化受偿方式。具体按照下列清偿根据上述各类债务金额以及普通债权清偿率计算,在重整计划经和县人民法院批准后,
(一)各类债务的清偿计划,本次对价2.3亿元是否包含破产重整投资的全部费用,是否存在其他与破产重整相关的费用支出及潜在支出
根据海德化工管理人制订的重整计划草案,海德化工的各类债务及其具体金额情况如下:
请公司补充说明:(1)各类债务的清偿计划,本次对价2.3亿元是否包含破产重整投资的全部费用,是否存在其他与破产重整相关的费用支出及潜在支出;(2)海德化工主要资产是否存在质押、抵押、冻结等权利受限情形,如有,请列式明细并说明解决安排;(3)结合同行业可比情况、标的公司的主要资产及存在的瑕疵、经营状况、使用状态,补充说明评估结果是否合理、交易对价是否公允。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石化学”或“公司”)于2022年12月1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参与安徽海德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投资事项的问询函》(上证科创公函〔2022〕0253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现将问询函中问题回复如下:
资金主要来源于重整投资人提供的偿债资金、重整期间资产变价款、重整期间开展委托加工产生的收益、接管的货币资金以及已收回的应收款项;对于尚未收回的应收款项,待管理人依法清收后将所得款项依法向债权人追加分配。
2、安徽海德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德化工”)48,000万元股权存在质押,在重整计划经和县人民法院裁定批准以后,若质押权人未按照重整计划的约定按时协助注销股权质押登记,则会导致海德化工股权工商变更时间推迟,从而阻碍重整计划顺利实施。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